涉及薄抹灰外墻保溫工程——山東住建廳關于再次征求《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工程技術質量管理的若干措施》
發布時間:2023-11-09 瀏覽:40023 次
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再次征求《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工程技術質量管理的若干措施》意見建議的通知。
其中,與外墻保溫相關內容如下:
(十九)外墻保溫工程應納入施工總承包范圍,不得肢解發包。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24 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不含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外墻保溫工程),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和僅通過粘結錨固方式固定的外墻保溫系統。外墻裝飾保溫一體板在建筑物 24m 以下施工時錨固件數量不應少于 5個/m2,建筑物 24m 以上施工時錨固件數量不應少于8個/m2,有效錨固深度不小于 40mm。


來源:山東住建廳